来自网友【半岛虚狼】的评论之前没有对蛮荒远离文明的地方有太多的向往,上个礼拜刚从那种荒野之地回来,于是心心念念的开始做着探险的梦;可是地球已经没有一片土地没被测量过,所谓的探险也都是走在开拓者的脚步罢了,无从谈起那种宿命般的成就感,仅仅是打破了常规日常的自己,看到了以前只能在纪录片上看到的人和景物,已经中了“向外探索”的毒了…对于未知的地方,你想去,必须去,并且发现你可以去,那个地方,就是“不去会死”的地方;给你的探险找个理由吧!为了地理发现,为了考古,为了艺术,为了和平,为了失落的世界和自己,走进荒岛和丛林吧,不带自负的认知和贪婪的欲望,走进那些“未知之地”,成为自然之子;故事中有这样一句话,珀西父子在被印第安部落绑住准备送往“灵魂安息之处”的时候,珀西对着恐惧的儿子jack说:“勇敢一点…许多生命都是一个谜…我们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,但你和我已经踏上旅程,其他人甚至无法想象,这给我们的心灵以理解”。幸亏故事没有拍成印第安琼斯那样的冒险类型,因为它本不应该是西方视角下的的“发现探索”,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强调的是“人类冒险精神的召唤”,那颗对未知的渴望所牵扯的心,他们管这叫density,应该被一再提倡;至于电影中删减的几十分钟,我猜想可能是那个逼真的“人体烧烤”的影像,基督徒的认知里,这可是最不能容忍的…哈哈。最后一次探险的赞助商的名单里,赫然出现了洛克菲勒的名字,如此这般,也没有让珀西父子俩“凯旋归来”,而是开放式的给了一个谜雾般的可能-镜子中的jungle of amazonia,给足了“荧幕前带有冒险基因及其所爱之人”希望。最后,对于这种带有发现和探索性质的冒险,已经成了昨日黄花,似乎在科技发展迅猛的今天,一切冒险都不可持续,因为地球上这个覆盖率71%的水的蓝色星球,已经再无险可冒了。